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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道体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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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道合作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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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渠道合作伙伴计划,为合作伙伴创造出新的收益与市场机会,并通过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一个包含产品、服务、技术及市场推广、培训、销售等方面的完善的智能企业管理软件的解决方案,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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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共同发展、共同壮大”是梦软合作策略的核心,是我们和代理商处理关系的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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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道合作条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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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大连梦软的代理商和合作伙伴,应本着"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"的原则,共同开拓市场,服务用户,以三盈互利为最终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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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维护市场秩序,不串货和销售来历不明的产品,不能跨越销售协议中规定的区域销售软件产品
,对有怀疑的产品,应及时知会我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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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树立良好的行业典范、诚信,不能欺骗或误导用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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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对我公司的产品进行价格的恶性竞争销售,严禁在公开媒体上发布低于我公司正常销售价的价格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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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道合作条件 |
- 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;
- 具备良好的企业形象、社会声誉及行业声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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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特定行业具有深入的研究以及行业应用经验;
- 在特定地域具有一定的行业客户渠道覆盖率;
- 在所属行业或地域中有较强的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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